社團法人 臺灣醫院 整合醫學 醫學會 |
繼續教育積分申請注意事項 壹、申請方式 函送或email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申請表、繼續教育課程之內容、時數及授課者講學經歷至本學會。 貳、收費方式 一、團體申請,每件新台幣1,000元整,急件以兩倍費用計算。 二、個人申請以國內、外醫學雜誌發表有關論文申請積分者或參加國外hospitalist相關研討會或研修,每篇或每場新台幣500元。 參、注意事項 一、開課機構申請注意事項 1、應於開辦日期4週前,向本學會提出書面或網路之認定申請,並於課程結束1個月內,將學員簽名名單掃描為PDF檔,寄送至tahm201707@gmail.com,正本由開課單位保留。 2、開辦日期2週前,向本學會提出書面或電子郵件之認定申請,以急件計。 3、開辦日期1週前,向本學會提出書面或電子郵件之認定申請,本會不予辦理,亦不收取費用。 4、限申請6個月內舉辦之學術活動 5、審查通過後,將以Email通知並寄送學員簽到單。 6、未經本醫學會同意,請勿自行公告「社團法人臺灣醫院整合醫學醫學會」為協辦單位。 ※申請資料寄至:10002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社團法人臺灣醫院整合醫學醫學會」或e-mail至tahm201707@gmail.com。 ※本學會銀行:合作金庫銀行(代碼006)台大分行(代碼1346),匯款帳號:1346-717036015,戶名:社團法人臺灣醫院整合醫學醫學會(款項用途:醫學課程認定審查費) 二、個人申請注意事項 1、個人申請敬請填妥個人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申請表,以電子信件寄送至tahm201707@gmail.com提出申請。 2、參加本學會主辦/協辦之課程,不需另外提出醫學課程學分認定申請。 3、在國內外大學或研究所進修hospitalist相關課程,或是參hospitalist相關學術研討會。 三、以下教學活動得以開課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1、醫學校院、醫學會、學會、公會、協會、教學醫院或主管機關舉辦之繼續教育課程。 2、相關醫學會、學會、公會或協會舉辦之學術研討會、年會或國際學研討會。 3、參與hospitalist試辦病房舉辦之每月或每週臨床討論或專題演講之例行教學活動。 四、申請案件取消:函送公文並敘明理由、研討會名稱,費用概不退還。 肆、文件下載 TAHM-繼續教育積分申請注意事項 TAHM-繼續教育積分暨專科醫師證書展延實施辦法 TAHM-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申請表(開課單位) TAHM-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申請表(個人) 伍、連絡電話 (02) 23123456 #266403 秘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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