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證書展延換證 113.05.30
會員之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間包括111、112年者,皆順延一年展延。 教育積分不足之會員於順延一年期間,俟取得足夠教育積分,方可申請展延。順延期積分除供補足原證書教育積分,亦可累積新證書教育積分。 1.證書有效期限應於112年展延之會員,學會將於113年10月通知會員並於11月30日完成申請展延,證書於12月底前寄發。如於證書到期後無申請或無法展延換證,需重新依甄審簡章規定報名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甄審及入會。 2.證書有效期限應於113年展延之會員,學會將於113年10月通知會員並於11月30日完成申請展延,證書於12月底前寄發。如因教育積分未達規定無法展延,依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順延一年,學會將於114年通知會員申請展延。
113.10.25 第二屆第七次及第三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 會員之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間包括111、112年者,皆順延一年展延。 於證書到期後無申請或無法展延換證,需重新依甄審簡章規定報名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甄審及入會。 辦理須知 1.依據「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繼續教育積分實施辦法」
申請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展延,應於專科醫師證書之有效期限六年內,繼續教育之點積分A類及B類加總達100(含)點積分以上,A類不得小於60點積分
2.常年會費繳交至113年
3.換證費用繳交1,500元 合作金庫006
戶名:社團法人臺灣醫院整合醫學醫學會
帳號:1346717036015
請E-mail回覆告知匯款帳號後五碼 4.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證書展延申請表填畢後,於"申請人"處親簽,於113年11月30日前掃描成PDF檔E-mail至tahm201707@gmail.com或郵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臺灣醫院整合醫學醫學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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