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證書展延換證

  113.05.30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證書效期經第二屆第七次及第三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
會員之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間包括111、112年者,皆順延一年展延。
教育積分不足之會員於順延一年期間,俟取得足夠教育積分,方可申請展延。順延期積分除供補足原證書教育積分,亦可累積新證書教育積分。
1.證書有效期限應於112年展延之會員,學會將於113年10月通知會員並於11月30日完成申請展延,證書於12月底前寄發。如於證書到期後無申請或無法展延換證,需重新依甄審簡章規定報名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甄審及入會。
2.證書有效期限應於113年展延之會員,學會將於113年10月通知會員並於11月30日完成申請展延,證書於12月底前寄發。如因教育積分未達規定無法展延,依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順延一年,學會將於114年通知會員申請展延。
原證書有效期間 因疫情關係,緩衝一年,應展延日期 展延後證書有效期間
107.01.01-112.12.31 112.12.31,可延至113.12.31 113.01.01-118.12.31
108.01.01-113.12.31 113.12.31,可延至114.12.31 114.01.01-119.12.31
109.02.01-115.01.30 115.01.30,可延至116.01.30 115.01.31-121.01.31
110.02.01-116.01.31 116.01.31,可延至117.01.31 116.02.01-122.01.31
111.02.01-117.01.31 117.01.31,可延至118.01.31 117.02.01-123.01.31
112.04.01-118.03.31 118.03.31,可延至119.03.31 118.04.01-124.03.31


113.10.25 
第二屆第七次及第三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
會員之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間包括111、112年者,皆順延一年展延。
於證書到期後無申請或無法展延換證,需重新依甄審簡章規定報名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甄審及入會。
辦理須知
1.依據「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繼續教育積分實施辦法」
申請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展延,應於專科醫師證書之有效期限六年內,繼續教育之點積分A類及B類加總達100(含)點積分以上,A類不得小於60點積分
2.常年會費繳交至113年
3.換證費用繳交1,500元
合作金庫006
戶名:社團法人臺灣醫院整合醫學醫學會
帳號:1346717036015
請E-mail回覆告知匯款帳號後五碼
4.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證書展延申請表填畢後,於"申請人"處親簽,於113年11月30日前掃描成PDF檔E-mail至tahm201707@gmail.com或郵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臺灣醫院整合醫學醫學會收
 
原證書112年12月31日到期
專科醫師證書展延換證申請書